某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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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毅 滕高松

重庆市永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重庆 永川 402160

摘要

目的 识别、检测和分析某卫浴陶瓷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其浓度(强度)、接触水平及防护效果,为该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提出建议。方法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查表分析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定量分级等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评价。结果 该用人单位重点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40.7~47.5%)、石膏粉尘、乙苯、二甲苯、噪声、高温。噪声共检测9个岗位,有5个岗位不符合限值要求,其中线下洗水岗、线上吹灰岗、打磨岗噪声危害程度属重度危害,线上洗水岗属中度危害,线上施釉岗属轻度危害。结论 经现场检测发现该企业噪声存在明显超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限值要求。建议企业对噪声超标岗位进行整改,并加强防护用品佩戴监督。


关键词

陶瓷生产;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正文


某陶瓷生产企业主要从事高品质卫浴陶瓷的研发与制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本研究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分析,评价该企业的防护措施效果和职业卫生管理情况,并针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议。

1 内容与方法

1.1评价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等国家标准1-4】,结合该企业提供的基础资料,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工程分析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法对企业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2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包括该企业的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及公用工程。涵盖了上料工序、球磨工序、搅拌陈腐工序、过筛除铁工序、注浆工序、打磨工序等所有生产工序。

评价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工艺、总体布局、生产设备及其布局、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分布,作业方式及接触水平、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程度,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急救援设施、建筑卫生学和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1.3 评价方法

根据企业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查表分析法、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和定量分级等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全面的评价。

2 结果

2.1 总体布局评价

该企业各区域分区明确,布局紧凑,生产区布置在厂区东侧,位于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侧风侧总平面布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2.2 工艺流程

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按类别集中布置,但为了更加便捷地生产提升工作效率部分岗位设置较集中,岗位互相之间有一定影响。工艺流程包括:坯料上料、釉料上料、球磨、过筛除铁、注浆等,详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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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生产工艺流程图

 

2.3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调查,经过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及油漆定性分析,确认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石膏粉尘、二甲苯、乙苯、噪声和高温。

在确认了企业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后,可以继续进行全面的评价。以下是对上述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的方法,矽尘和石膏粉尘可以通过采集空气中的粉尘样本,进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测定和石膏粉尘测定。通过测定结果,可以了解到粉尘的浓度,评估劳动者的暴露水平,并与相关的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二甲苯和乙苯可以进行油漆定性分析,确认二甲苯和乙苯等有机溶剂的存在情况。通过分析和检测有机溶剂的浓度,评估劳动者的暴露程度,并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噪声可以通过噪声计等仪器对工作场所的噪声进行测量。通过测量结果,评估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噪声暴露水平,并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高温可以通过测量工作场所的温度和湿度,评估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的暴露程度。同时,结合工作岗位的特点,判断高温对劳动者的危害程度,并与国家标准进行比较,判断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

综合上述评价结果,可以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和评估。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以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确保职业病危害控制的持续有效性。

2.4 检测结果

2.4.1噪声检测结果  

噪声共检测9个岗位,其中线下洗水岗、线上吹灰岗、打磨岗8h等效声级在95dB(A)~100dB(A)之间,属重度危害,线上洗水岗8h等效声级为90.0dB(A),属中度危害,线上施釉岗8h等效声级为87.7dB(A),属轻度危害,线下施釉岗8h等效声级为82.6dB(A),属噪声作业。超标原因主要是因为使用高压喷枪,操作喷枪时,高压空气从喷枪喷出,形成巨大的气流噪声,并且使用喷枪的点位较多,岗位之间距离较近,而且经常多把喷枪同时操作,导致多个岗位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2.4.2高温检测结果  

高温共检测3个岗位,装窑岗、卸窑岗、出窑岗WBGT指数为37.8~42.4℃,均属于极重度危害作业。超标原因在于窑炉的工作温度较高,装窑岗、卸窑岗和出窑岗3个岗位的工人在工作过程中离窑炉较近,接触高温的机会较多,时间较长,加之检测时正值当地夏季,气温较高。因此3个岗位高温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2.4.3粉尘检测结果

矽尘共检测8个岗位,矽尘总尘检测结果CTWA0.36~0.79mg/m3 CPE0.63~0.99mg/m3矽尘呼尘检测结果CTWA0.14~0.55mg/m3 CPE0.63~0.99mg/m3;石膏粉尘检测2个岗位,石膏粉尘总尘检测结果CTWA0.47~0.81mg/m3 CPE0.75~0.89mg/m3石膏粉尘呼尘检测结果CTWA0.32~0.59mg/m3 CPE0.55~0.71mg/m3均低于国家标准的最高容许浓度,结果判定为合格。

2.4.4其它化学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二甲苯、乙苯检测1个岗位,二甲苯检测结果CTWA3.0mg/m3CSTEL3.0mg/m3乙苯检测结果CTWA4.0mg/m3CSTEL4.0mg/m3均低于国家标准的最高容许浓度,结果判定为合格。

2.5 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

2.5.1防噪措施

1)球磨机、空压机、压滤机设置减振基座;

2)空压机布置在独立空压机房内;

3)球磨机、过筛机、搅拌机自动运行。

2.5.2防尘毒措施

1)坯料上料点设置防尘喷雾;

2)釉料上料点设置除尘器;

3)球磨过程密闭化、自动化运行,并采取湿式作业;

4)搅拌、陈腐、过筛、除铁密闭化、自动化运行;

5)注浆过程湿式作业;

6)打磨收尘设置除尘器;

7)洗水湿式作业;

8)施釉湿式作业;

9)烧制过程密闭化、自动化运行;

10)隧道窑、梭式窑设置尾气处理系统;

11)次品打磨点设置除尘器。

2.5.3防高温措施

1)生产车间设置送风布带,夏季作业时为车间提供冷风;

2)作业点配备吊扇或壁扇;

3)办公室设置空调;

4)夏季高温季节各 车间配备防暑降温药品,并定期发放;

5)隧道窑、梭式窑设置隔热保温层。

2.6个人防护用品

企业制定了《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发放、使用、更换等。防护用品有发放记录,且作业人员均佩戴有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的防尘口罩为KN95,防噪耳塞SNR=25dB,能满足个人用品防护要求。

2.7职业卫生管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设置了职卫卫生管理机构,配备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日常工作,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内容比较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内容完整、规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要求。设置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公告栏,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和演练记录符合相关规定,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2.8职业健康监护

企业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5】的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建立了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职工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定期对接害作业人员开展职业健康在岗期体检。在体检时发现作业人员存在某一特定岗位的职业禁忌证时,将其调离该岗位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职业病诊断。但部分岗位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不全部分岗位作业人员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3 讨论

3.1评价

该企业目前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可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及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基本健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公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6】,该卫生陶瓷制品公司职业病危害风险为严重。

3.2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现行有效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在对该公司作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针对现阶段企业存在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不足,从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个体防护用品、建筑卫生学及辅助用室、职业卫生管理、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综合提出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

1加强防尘喷雾除尘器等防护设施的定期维护和清理

2噪声强度较大的岗位,应尽量采用自动化代替人工作业的方式,若不能替代应尽量缩短人工的作业时间

3)喷补点设置喷淋洗眼器,喷淋洗眼器服务半径应15m 

4)喷补作业时为作业人员配备防护手套;

5)增加厂房内照明灯具,定期清理照明灯具上的灰尘,督促作业人员在自然采光不足时打开照明灯具;

6)增设妇女卫生室;

7)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告知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厂区范围内的所有告知卡、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发现有破损、脱落、褪色、变形等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7】相关规定进行修整更换。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0:1-22.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592004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GBZ 2.12019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20.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2.22007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2 部分:物理因素[S. 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

6]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技术导则:GBZ/T 1962007[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7:8-13.  

7]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GBZ 188—2014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S.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

作者介绍:张毅,男,重庆永川人,大专,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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